监事会

中国公司法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建立监事会。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及监督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行为。本公司的监事会由七名监事组成。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必须有至少叁分之一的监事是由公司员工选出的员工代表。其它的监事会成员必须由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任命。监事会中一名成员为监事会主席。监事会成员不可以是本公司的董事、首席执行官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任期为叁年,可通过再次当选或再次任命方式连任。监事会的职能和权力包括但不限于:


核对由董事会准备的、将送交股东大会审阅的公司财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监督董事、首席执行官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以防止他们在履行公司义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公司章程或以其它方式损害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