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

本公司的董事任期为3年,可通过再次当选及/或再次任命方式连任。
本公司董事会的职能和权力主要包括:
(a)召开股东会议,在该股东会议上向股东报告自己的工作;
(b)实施股东大会决议;
(c)制定本公司的业务计划和投资建议;
(d)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账目议案;
(e)制订本公司利润分配计划和亏损弥补计划;
(f)提出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g)制定合并和分立或解散的方案;(h)决定设立内部管理部门;
(i)任命或罢免首席执行官,根据首席执行官的提议任命或罢免董事会秘书、首席运营执行官、首席
   财务执行官和执行委员会主要成员等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上述人员的报酬;
(j)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k)制定任何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l)听取首席执行官定期工作进度报告;
(m)行使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授予或授权的任何其它权力。


除了上面的(f)款、(g)款和(k)款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包括参加有关会议的股东持有股票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投赞成票通过以外,其它条款涉及的决议只需超过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即可通过。